新的《管理办法》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1. 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体制:
根据新老《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我们发现:新《管理办法》删除了重大项目的相关规定,取而代之的是新《管理办法》指定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6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进行管理的规定。
2.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生效与办理登记的期限:
新《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生效与办理登记期限做了规定。具体如下: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3. 关于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
新《管理办法》还修改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的规定。根据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陆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
4. 关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综上,修订之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体制,行政职能的履行,登记管理的方式以及办理变更手续的操作,无论从行政管理还是实务操作角度都相较之前的《管理办法》更加完善、易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