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u201c新法取代旧法u201d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
(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
(3)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
(4)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以上内容整理自《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朱金生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9月出版)、《国际贸易实务》(张燕芳主编,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3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