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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国际赞物买卖合同
任务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任务描述
某年12月,中国天津A公司与某国在中国广州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B公司在大连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B公司向A公司出售一批移动电信设备,总金额为200万美元,交货地点在A公司设在沈阳的仓库。合同进一步规定,双方当事人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自愿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其结果为终局性的,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并明确双方所适用的法律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双方当事人对上述合同条款所做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选择是否恰当?
(资料来源:冷柏军.国际贸易实务.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从上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在不同国家,或标的物具有国际性,或经济关系发生在不同国家,才具有国际性。而在本案中,由于上述内容甚至包括签约地点均不具有国际性,因此,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所做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选择是不恰当的,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本任务中,国际贸易买卖双方需要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熟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