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国际租赁服务贸易往往需要订立多份合同,如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贷款合同、维修合同、保险合同等,但租赁合同是其中的基本合同,它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在国际租赁业务中,由于实际运用的租赁方式及租赁物不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合同日期
租赁合同的签订日期一般为该项国际租赁交易当事人签订合同的当天,但是合同日期并不就是租期的起算日。
2.合同的当事人
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主要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者,而承租人则是租赁物的使用者。在合同中须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和地址。
3.租赁物
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价格、名称、规格、星号、数量等,以及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注意的事项。
4.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一般从承租人验收租赁物之日算起,如果设备需要安装,则应从设备安装完毕、承租人正式开始使用算起。租期的长短主要依据设备的使用寿命而定。通用设备租期一般为3年左右;厂房、机械设备、计算机等租期一般为5年左右;飞机、船舶等租期一般为10年左右。
5.租金
在租赁合同中,按期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租金条款须明确总租金额、每期支付的租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支付币种等。
6.租赁物的购买与交货
租赁合同中须注明出租人所购买的租赁设备是由承租人选定的,应明确租赁物的交货期和交货地点、验货时间和方法等,以及交货人不能按时交货应承担的责任。
7.纳税
国际租赁贸易中涉及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等多种税款的缴付问题,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各方应承担支付的税收种类。
8.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租赁合同须明确承租人对设备的保管义务,在使用设备时应注意的事项。融资性租赁合同一般规定由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维修费用,而经营性租赁合同往往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及保养。
9.租赁保证金
租赁合同通常规定承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给出租人,作为履行租赁合同的保证,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应在合同中注明。保证金一般不计利息,待租期满后退还给承租人。如果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承租人应该缴付的款项。
10.保证书
在国际租赁贸易中通常需要担保人保证承租人严格履约,如发生承租人不能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向出租人缴付租金或其他款项时,担保人应无条件地替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包括迟延利息在内的未付租金余额和其他应付款项,一般要求银行出具担保书。
11.保险
租赁双方应在合同中规定由谁为租赁物投保,如果是由承租人支付保费,承租人应以出租人的名义为租赁物投保,如因保险范围内的风险致使租赁物受损时,承租人须及时向出租人提交有关文件,帮助出租人顺利获取保险赔偿金。
12.租赁物期满后的处理
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方法。如果退还,须规定租赁物应保证的状态;如果续租,应注明承租人在何时提出续租要求;如果留购,应明确留购的价格。
13.仲裁条款
租赁合同中应规定交易过程如果出现违约情况的赔偿金额和争议的解决方法。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