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和招商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起草相关法规、规章,拟订并执行相关实施细则、管理办法。
(二)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负责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调度、统计及分析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报送工作动态;拟订全市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按照国家商务部的授权,管理、指导区县(市)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合同、章程和重大变更事项;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三)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对外招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工作,组织重大招商项目的对外谈判,指导、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直属招商办公室对外招商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开发区的宏观指导,负责对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协调工作。
(四)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对内开放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全市引进内资计划,指导市政府国内驻外办事机构开展国内招商引资工作。
(五)拟订并执行全市外贸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全市进出口贸易运行情况,提出全市进出口贸易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调控建议;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国家授权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的签发和进出口商品配额的管理工作;组织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相关事务;指导、监督我市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技术贸易的方针、政策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管理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工作;实施国际技术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全市服务外包和科技兴贸政策的拟订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管理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资格核准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的管理及外派劳务招收备案;负责组织推进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交流;负责异地在沈商会等机构的指导服务工作。
(八)拟订全市有关外商投资及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监督、检查、指导市直有关部门改善投资环境工作;受理外商投诉。
(九)参与外经贸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市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选定和风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外经贸工作信息的统计、发布工作;负责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组织、指导沈阳u201c走出去u201d企业战略合作联盟和外派劳务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工作;承担市外经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 拟订全市外经贸行业专业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 负责我市口岸综合管理和督查工作;协调口岸各单位需地方政府帮助解决的有关事项及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我市新增国际航线相关事宜。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