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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范围生产范围划分的理论依据

国民经济流量循环以生产过程为起点和核心,自然,生产领域与非生产领域的划分也就成为建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基本前提。生产范围一经确定,则国民经济产出的规模和构成、分配的结构和途径、使用的内容和方式等均将随之被相应地规定。生产范围不同,则产出、分配和使用的计量也将显着不同。国民核算体系必须客观地反映社会生产力发展所达到的实际高度,反映全部经济活动成果的水平和状况,反映国民经济循环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内在联系、本质规律及其发展趋势。因此,审慎而又适当地界定国民经济的生产范围是宏观核算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所谓u201c生产u201d,一般应指有人的劳动投入其中、并能产生出某种预期结果的活动。对于人类劳动的这种预期目的性,马克思曾经非常生动地写道:u201c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u201d

确定生产范围的标准,总是与社会劳动的形式及其成果的具体规定性相联系的。劳动形式及其成栗的规定,又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丰富,随着人类需求层次的提高而日益多样化,人们对于自身活动的u201c生产性质u201d的认识也在不断演进、深化,并逐渐积累起来,从而形成了经济学中的u201c生产劳动理论u201d。

经济学中最古老的基本问题之一是怎样通过生产增加财富,生产劳动理论起初便是与这一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然而,不同时代的经济学家对于u201c财富u201d的理解又是如此之不同。史料表明,在重农学派之前尚没有明确的生产劳动观念,个别经济思想家只是从考察劳动与财富增长之关系的角度,程度不等地触及到了有关问题。譬如,16世纪的重商学派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货币增加意味着财富增加,因而,u201c对外贸易是增加我们的财富和现金的通常手段,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时时谨守这一原则:在价值上,每年卖给外国的货物,必须比我们消费他们的为多u201d。这就意味着,重商主义者眼中的生产劳动,实质上就是通过对外贸易增加了本国货币财富的那些活动,或者说,是使用在出口产业中的劳动。这显然是一种十分狭隘的观点。

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和统计学创始人的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也曾涉及过与生产劳动有关的问题。配第有一句名言:u201c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和能动的要素u201d。这里,他所说的u201c财富u201d是指与国家的u201c岁入u201d有关的各种收入、财产和货物等;换言之,只要是劳动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创造出财富的活动都是u201c生产u201d活动。据此,配第运用u201c政治算术u201d方法实际测算了英国和其他主要欧洲国家的国民收入,并被后人推崇为u201c综合性u201d生产观念的鼻祖。不过在另一个地方,配第又写道:牧师、法官、医生、批发商和零售商等都只是一些u201c对社会所做的工作微不足道但所得报酬却极可观u201d的人,特别是其中的商人,u201c他们除了充当促进国家的血液和养分(即农业及工业的产品)循环的静脉和动脉之外,本身什么也不能生产u201d。这又表明,配第的生产劳动观念仍然是不明确、不一贯的,并且多少有着强调物质生产、看轻服务活动的理论倾向。

18世纪法国重农主义者是最早具备明确的生产劳动观念的经济学家,其代表人物弗朗索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通过高度抽象的《经济表》阐发了他们所持有的生产劳动观点。其要点是:在社会三大阶级即地主(土地所有者)、农民与手工业者的活动中,唯有农业的活动才能创造出新的物质产品,才能在补偿生产过程中的消耗之后形成一部分剩余(u201c纯产品u201d);地主本身不生产产品,只是凭借着土地所有权占有和享用剩余产品;手工业者由于只是改变了物质的形态而没有创造新的物质产品,因而出售其制成品的收入只够补偿消耗和养活自己,对剩余产品无所贡献。所以,只有农民才是u201c生产阶级u201d,农业活动才是生产活动,农业之外的其他活动都是u201c不结果实的u201d非生产活动。重农学派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独特分析逻辑可以归结为一个简单的信条,即:u201c人不能创造物质的东西u201d。这显然是把u201c财富增长u201d同u201c物质创造u201d混淆起来了。可见,重农学派的主要局限在于没有一个基于适当的价值理论的财富观,这就使得他们对于劳动生产性的理论认识难以超出单纯农业生产的狭隘眼界。

古典经济学家中较为系统地论述过生产劳动理论问题的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但是,他在讨论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问题时曾经不自觉地引入了两重划分标准。马克思首先发现了这一点,他指出:在斯密那里存在着两个相互矛盾的生产劳动定义。根据他的第一个定义,生产劳动是同资本相交换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则是同收入相交换的劳动;根据另一个定义,生产劳动是物化为有形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则是没有固定或物化在特定对象或商品中的劳动。所谓u201c同资本相交换的劳动u201d,在马克思看来,就是提供剩余价值的劳动(资本被定义为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本来是一个重要的创见,然而,在斯密试图从价值再生产的角度来发展生产劳动观念时,又按他的u201c苏格兰方式u201d规定这种劳动必须物化在某个有形的商品物之上,在斯密看来,这或许是因为,只有这样的商品物才能在劳动过程结束之后仍然保持其存在,并能最终积累为财富存量的形式。归根到底,这还是受到一种u201c物质财富积累观u201d局限的结果。

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是通过批判地改造斯密理论并在其劳动价值学说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一方面运用他所独创的剩余价值理论改造了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第一个定义,阐述了据此划分资本主义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也充分肯定了另一个更为一般的生产劳动范畴的理论意义,他曾指出:u201c把u2018生产劳动u2019解释为生产u2018商品u2019的劳动,比起把生产劳动解释为生产资本的劳动来,符合更基本得多的观点。u201d从马克思的分析逻辑看,这里谈到的u201c商品u201d不单指有形的商品物,还包括无形的服务,即泛指任何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

经济理论史表明:生产劳动的确定可以有两种不同标准,一种是就一般劳动过程考虑的u201c生产劳动一般u201d,另一种则是就劳动的特定社会形式(或生产方式)考虑的u201c生产劳动特殊u201d。前者所反映的是不同历史时代或同一历史时代不同社会形式下的劳动的共性问题,这一问题的实质意义是:究竟哪些领域的劳动是创造一般社会生产成果、提供原始收入的劳动,而其他领域则是通过参与再分配过程取得派生收入,并进而享用社会生产成果的。而后者则只是对于特定社会形式和生产目的有关的分析问题才有意义。

毫无疑问,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生产劳动理论。但它所需要的并不是关于特定社会形式的生产劳动理论,而是关于u201c生产劳动一般u201d的理论。因为,国民经济核算对于生产的计量必须全面、可比,具有客观性,这就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第一,原则上,它必须毫无遗漏地包括整个社会的生产活动。由于现实经济中的劳动过程并不具有单一的、纯粹的社会形式,而是多种社会形式复杂多样地交织在一起,为了统一地计量和综合各种社会形式的劳动的成果,在划分生产范围时,生产劳动一般范畴就成为一个必要的分析基础。第二,任何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都必须满足两方面的可比性要求,即历史(动态)可比性和国际可比性。一时一地的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的分析价值相对有限,一旦通过适当的动态对比和国际对比方式组织这些材料,就能更为充分地发掘其丰富内涵;因之,根据动态分析和国际对比的要求,生产范围的界定和生产成果的计量也必须突破劳动形式在不同时期或不同国度的特殊规定性这一层界限,建立在生产劳动一般的同质性基础之上。第三,现代意义的国民经济核算本质上是一种高度综合性的总量经济核算,这意味着整个核算必须借助于价值尺度作为计量手段。对于各种经济流量和存量进行适当估价和统一计量的必要性,决定了作为整个国民经济核算基础的生产劳动范畴应是提供商品的生产劳动一般,这里的u201c商品u201d既包括有形的货物,也应包括无形的服务,既包括物质性商品,也应包括精神性商品。

可见,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依据u201c综合性生产u201d观念确定生产范围是合理的。然而,赞成u201c限制性生产u201d观念的人却常常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u201c生产劳动u201d问题的只言片语寻找理论依据,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误解了马克思所运用的抽象分析方法的实质,也忽略了马克思经济思想的完整发展过程。

另一方面,一些否定u201c综合性生产u201d观念的人往往又认为,它是用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u201c三要素理论u201d解释生产性质问题的产物。其实,u201c三要素理论u201d能否适当解释生产性质和生产范围划分的问题,可以另当别论。从历史的角度看,生产的观念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经济条件和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需求的规模与日俱增,需求的内容和构成日益多样化,满足需求的方式也势必随之不断变化,人类获取财富的手段和积累财富的形式同样也在不断演进,因此,生产观念从u201c限制性u201d到u201c综合性u201d的发展乃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这种必然性并不会因为某种理论不能适当地解释它就被轻易地否定。与此有关的是,还有一种意见认为,u201c三要素理论u201d不能解释生产的性质问题,因而就回避依据生产要素的构成来解释国民收入的分配等问题。但是,生产要素的概念与u201c三要素理论u201d并不是同一回事,在今天,谁也不能否定u201c劳动力、土地和资本是生产要素u201d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因此,在国民经济核算中,采用诸如u201c要素收入u201d这样的概念来解释收入分配过程,只是为了使问题更为明确。并不包含着对于某种特定经济理论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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