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际间广泛开展技术服务贸易。技术欠发达地区可以采用技术引进的方式,一方面节约技术研发的时间和资本,大大缩短产品投入市场的过程,抢占市场先机;另一方面,带动国内高新技术的发展,促进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技术发达地区对外出口技术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的技术垄断优势,但技术出口所得以及之后通过谈判进人国外建立市场时所获得的便利,长远的说,对技术出口企业和国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目前,国际技术服务贸易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①替代型。这类技术服务贸易以专利费、技术费、特许权使用费等为目的,是替代商品贸易的问题。这里的技术专利是指在基本技术开发之后,尚未在企业商品化生产中得到效果检验的专利。该技术的转让是为了获得巨额研发经费,或规避技术转化为有形商品时遭遇损失的风险。
这种情况下,出售该技术并由技术引进方负责生产销售,较自己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要更为有利。假设有技术出口国甲,技术进口国乙。从甲的角度看,当研产销一体化收益A大于技术贸易收益B,甲将选择商品贸易;当A小于B,甲将选择技术贸易;当AB相等时,收益相等,甲随机选择。从乙的角度看,当引进技术所需费用C大于技术投入生产后销售收益D,乙将选择直接进口商品;当C小于D,乙将选择引进技术;当CD相等,实际收支水平相同,乙随机选择。综上所述,只要满足A小于B或C小于D,技术服务贸易就可以在国家间达成,这里的贸易不仅限于甲乙之间。
②直接投资型。这类技术服务贸易以确保国外市场为主要目的,如在贸易对象国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限制进口时,在贸易保护国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占据该国市场。这时,投资母国往往利用技术优势参与当地生产经营,通过影响当地市场获得利益。
技术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也可以从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得到很好的解释。一般的,一国对其研发的新产品在出口方面拥有垄断优势,然而,随着进口国对产品技术的吸收,生产过程的标准化客观上要求产品的生产向最具有人力、资本等相关要素优势的地区转移,此时,研发国在该产品上的国际竞争优势逐步消减。为了规避未来产品优势衰退的危险,技术发达国家或研发企业,可以事先选择资源丰富的地区,通过技术许可的方式进行FDI,参与到合作经营中,打开国外市场。
③补充型。这里主要是作为机械机器、成套设备产品类的技术集约型产品出口的补充,是补充商品贸易的问题。技术出口通常连带成套的软硬件或原材料的出口。
在补充型技术服务贸易问题中,技术费收入只是很小的~部分,促进商品贸易才是背后真正的目的,尤其当设备是出口向技术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时,技术指导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④中立型。中立型技术服务贸易是以技术交流合作为目的,为提高技术水平而相互交换技术,这种情况普遍出现在高技术水平的发达国家之间。通常,针对商品贸易,它是中立互惠的。实际上,谈判实力强的国家在其中受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