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江苏无锡商业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有限公司),是由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商业对外贸易公司、无锡天鹏集团公司等五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6,500 万元人民币组建。大厦有限公司于1998 年1 月20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6,500 万元人民币,上述股东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分别为5,850 万元(占90%)590 万元(占9.07%)、20 万元(占0.31%)、20 万元( 占0.31%)、20 万元(占0.31%)。 1999 年8 月,大厦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并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 ]88 号文批准,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股东不变,以大厦有限公司199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 的比例折算为股本68,689,961 元(每股一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0.32 元,并于1999 年9 月17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1104597。 经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 02]38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6月10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为9.40元。流通股(A 股)4,000 万股于200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u201c大厦股份u201d,股票代码u201c6003 27u201d。发行成功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0,868.9961 万股(每股1 元)。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3 年末总股本10,868.996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4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6 股。公司于2004年5月19日实施股本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21,737.9922 万股(每股1 元)。经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05 年末总股本21,737.992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 股。本公司于2006 年5 月18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32,606.9883 万股(每股1 元)。公司投资控股的子公司主要包括: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22 家品牌汽车销售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二百商厦有限公司(2006年9 月起已暂停营业)、无锡商业大厦东方百业超市有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电器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的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吟春大厦商贸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专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