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百科 > 补偿贸易概述

补偿贸易概述

补偿贸易双方的关系属于国际贸易范畴内买方与卖方的关系,买方对购进的机器设备或技术知识等,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卖方在工厂企业内不占有股份。这种形式既利用了外资,也扩大了商品的销售渠道。补偿贸易常与加工贸易相结合,通常称为u201c三来一补u201d。由于补偿贸易的持续时间较长,一般为10~20年或更长,多数情况下金融机构要直接或间接参与。实行补偿贸易对买方来说可以解决资金、外汇的不足,并可利用机会开拓海外市场创汇;对卖方来说可扩大产品销路,增加出口,并可获得稳定的供货源。补偿贸易的缺点是形式不太灵活,达成协议较难,手续较繁琐,风险较大。1931年德国首先采取这种方式,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与西方的贸易中也常利用这种方式。中国改革开放后也开始采用这种方式。

早期的补偿贸易主要用于兴建大型工业企业。如当时苏联从日本引进价值8.6亿美元的采矿设备,以1亿吨煤偿还;波兰从美国进口价值4亿美元的化工设备和技术,以相关工业产品返销抵偿。

后期的补偿贸易趋向多样化、不但有大型成套设备,也有中小型项目。20世纪80年代,波兰向西方出口的电子和机械产品中,属于补偿贸易返销的占40%~50%。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曾广泛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但规模不大,多为小型项目、外商以设备技术作为直接投资进入我国,故补偿贸易更趋减少。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补偿贸易在利用外资,促进销售方面的优越性不容忽视。

上一篇:补偿贸易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