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普兰县民间边境贸易已有500年的历史。20世纪50年代末期,中国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国际市场',这里成了西藏自治区重要的对外通商口岸。1995年,国务院又批准在阿里设立二级口岸。40多年来,阿里地区边贸发展日趋活跃,成交额也不断上升。1961年进出口货物额仅为50.5万元人民币。1960年在口岸经商的印度、尼泊尔商户为61户,1961年增至157户。 1962年9月18日,经我国外交部批准,同意尼泊尔商户在普兰国际市场修建房屋,收取少量象征性地皮税,每年每间房收取1元人民币,作为国家税收,行使主权。 国家政策放松放宽,使普兰市场贸易空前繁荣。据当时的记载:'贸易活动集中在一个口岸,人多、牲畜多、物资多。一个时期,市场有100多顶帐篷,1000多人,一两万头牲畜,商品堆积如山,市场十分繁荣。'由于边贸的发展,普兰县的人口也随之增加,1987年普兰县人口6957人,1997年增至7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