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濮阳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查办及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运转、文秘事务、档案机要、新闻发布与宣传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的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信访等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组织编报全市商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国家、省、市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等;负责局机关财会工作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四)世贸组织与法规科
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商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研究分析全市商务形势,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市场秩序科(濮阳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对外贸易管理科(濮阳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进出口计划;承担全市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申领、管理;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市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承担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出口商品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的申报、组织工作;执行国家、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加工贸易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科
编制流通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八)商贸服务管理科(濮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九)市场运行调节科(濮阳市茧丝绸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濮阳市茧丝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外资科(濮阳市外商投诉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诉的相关工作。
(十一)外经科
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有关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