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协调,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的产业政策;负责培育支柱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联系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
(三)制订工业经济综合性行政措施的草案和意见,经上级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四)制订全县工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县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改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和工业项目的融资工作;组织全县内资的招商引资;研究提出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和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生产企业境外来料加工和装配业务;协调外贸货运和工业经济的重要会展活动。
(五)负责工业经济的行业管理,制订工业经济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
(六)组织发展循环经济,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参与管理全县能源、原材料等重大项目的建设;负责全县电力行业的行政管理和有序用电。
(七)宏观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行为;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工作;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负责县政府重点扶持的优势企业、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的规划和培育;培育、扶持重点骨干企业上县,指导企业直接融资;指导全县工业企业集体资产的管理;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管理我县组织的对外招商会、展销会、洽谈会等重大活动,负责外商的邀请和联系、咨询工作。研究我县对外开放和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编制招商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招商、项目洽谈等活动,指导和管理我县利用外资工作。
(九)研究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利用外资嫁接项目、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研究提出全县工业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推动全县工业化;指导企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推动企业信息化;组织企业创名牌、培育着名商标;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保产业的产品(设备)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指导管理煤炭市场;指导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指导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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