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商务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3.境外投资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在境外投资项目的监管。市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由市商务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物流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以及出口加工区、出口基地、保税物流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出全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有关行业标准,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在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经营发展和信用状况、企业市场准入基本信息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等方面相互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四)有关会展业行政管理工作由市商务局委托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武汉分会)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武汉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武汉商会)统一负责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管理等工作,对全市会展业发展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同时根据市商务局委托,负责指导市会展行业协会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