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河北省商务厅移交的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
(三)将原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贯彻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上报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沧州市商务局。
(四)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加强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