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及生产、流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将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拟订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四)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加强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