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外经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制定吸引海外投资的发展战略、以质取胜战略、科技兴贸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和u201c走出去u201d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促进我市对外经贸发展的思路及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协调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市对外贸易工作;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对外经贸展览(销)会、洽谈会、交易会,并对其进行组织指导与监督;落实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管理进出口配额(登记)商品和签发许可证;对各类外贸经营者实行登记备案;协调指导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工作;审批企业加工贸易;培育出口名牌商品。 四、指导协调全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并具体负责全市产业招商、项目招商和园区招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工作计划;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核发批准证书;对外商投资企业修改变更合同、章程实行备案;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投资软环境建设。 五、指导协调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计划;审核、申报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资格;指导协调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境外投资计划,审核、核准和管理境外投资项目;协调管理本市承担的国家各类经济援外项目。 六、负责WTO基本规则的研究与应用,组织与WTO内容相关的咨询、培训;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调查、收集我市企业在出口贸易方面遭遇国外不公正待遇的情况和信息,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预警和监控体系;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企业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和相关工作。 七、负责外商来我市签证邀请的办理和重要团组、重点客户的联络接待;审批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立常驻机构;审核全市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 八、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信息发布和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外经贸发展奖励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出口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的落实和管理。 九、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布局和管理办法,协调指导全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 十、负责制定全市外经贸行业专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