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归口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对外贸易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对外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宏观运行情况,提出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审核申报对外贸易经营权。
3、负责加工贸易的审批。申报和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负责管理和报批境外机构、外商、港澳台商驻本市常设代表机构。
4、协同有关部门对出口生产企业的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核与推荐。指导外贸出口的广告宣传;负责全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管理,审核上报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
5、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研究并制定全市吸收外商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规模、方向和产业导向;编制年度对外招商计划,组织开展对外招商、项目洽谈等活动,负责招商网络建设。
6、负责审批、申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申报设立外商独资企业;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归口管理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7、负责研究并制定全市境外投资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负责全市境外投资项目和机构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市内优势企业、有实力的经商户到境外开发和竞争。审核和管理境外市场来义乌招商工作。
8、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国际合作业务;申报全市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援助,接受国际多双边援助;监督、检查和协调援外项目和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9、负责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外贸出口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负责全市外经贸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10、审核和报批对外贸易出国(境)团组;负责管理全市的外商邀请工作;负责接待境外贸易代表团。
11、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银行、外管等单位与外经贸有关的事项。
12、指导市国际商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13、负责外地企业驻义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