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商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定全县内外贸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分析国际贸易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管理国家和省级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
(四)协调、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开展政策和市场研究,指导企业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经济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全县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县内外贸企业的人才培训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县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协助滁州市做好进出口商品配额申报以及全县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稽查,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指导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及对外贸易促进工作。宏观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县外商投资情况,审理、转报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核发批准证书;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牵头协调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六)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管理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组织接受外援,负责受援项目的对外工作和县内实施,参与组织援外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县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联合国和有关国家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事务;参与对外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有关工作的管理。
(七)负责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和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规划和指导我县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推动我县外资企业、自营生产企业的发展,在企业集团化的基础上,走向国际化。
(九)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拟定商品流通物流配送、重点设施的布局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促进城乡市场的发展。
(十)研究拟定本县生活服务业重大设施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商业中心、特色商业部门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计量和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县茧丝绸、成品油、润滑油、煤炭、酒类的管理工作;负责拍卖、典当、生猪屠宰、旧货流通、实物租赁、报废汽车回收、旧机动车交易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