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领导省级各外贸专业公司、厅属事业单位和设在国内外的经贸机构;
宏观管理各地、州、市、省级各部门各行业的对外经济贸易活动;
对工贸进出口公司和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制定全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协调监督实施,
负责全省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工作;
归口组织管理、督促检查全省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接受联合国援助和政府间双边援助.
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生产合作等工作,
归口审批在境内外设立的各类对外经贸企业和办事机构;
审批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有配颊和限额的出口商品;
协同有关部门审批利用外资项目的立项工作;
负责审批和报批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合同,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
负责省内对外经济贸易临时出国团组的审批和大型出国团组的报批,
负责全省海外企业常驻人员的选审、报批,指导海外企业的经营管理,
邀请外商的审批、报批和接待工作,
负责组织和归口管理本省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类对外经济贸易拾谈会、展销会,
负贵审核报批设立在本省的外商、侨商和港、澳厂商的常设代表机构及这些代表机构的延期、人员变动,
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对外经贸活动中发生的涉外事件;
管理直属企李业单位,依法考核、任免、奖惩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组织指导全省对外经贸行业的人才需求预测、培养、交流及职工培训,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
参与制定本省与对外经贸有关的汇率、价格、税收、信贷、奖励、保险等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政策,
监督对外经济贸易财会制度的执行,参与管理外经贸行业出口退税,负责外贸运输。
负责行业信息和市场培育,
指导对国际市场的调研工作和信息情报交流,
及时向全省对外经贸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市场信息和预测预报负责管理出口商品商标工作,
对配额商品实行招标、拍卖或规范化管理,
归口审批u201c三来一补u201d (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