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硕士学位,同年8月留校任教。1998年2月至5月,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从事国际投资的研究工作,1999年2月至12月 受外经贸部(商务部)派遣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得大学接受世界贸易体系与国际经济学的培训,期间在澳大利亚外交外贸部实习。2002年获伦敦经济学院(LSE)经济学优等硕士学位,2006年获伦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和国际商法法学硕士学位。
崔凡博士拥有中国律师资格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在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执业律师。他曾经担任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培训服务贸易专题主讲教师,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起草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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