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最早可以追溯至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总建筑处,为第一个五年计划做准备。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任命陈正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部长,周荣鑫、宋裕和、万里、刘秀峰为为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副部长。建筑工程部隶属于隶属于国务院的部级机构,主管建筑工程等工作,各省市设建筑工程局,归建筑工程部领导。
同年8月28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37军受建筑工程部领导。
1953年1月,解放军37军番号撤销,原37军司令部合并到建筑工程部。
1954年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刘秀峰为建筑工程部部长。
1955年4月7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请把城市建设局从建筑工程部划拨出来,成立直接隶属于国务院的城市建设总局。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把建筑材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和城市建设部合并成为建筑工程部。 同时国家建设委员会被撤销。其工作的一部分交由建筑工程部管理。
1964年11月5日,任命李人俊为建筑工程部部长,免去刘秀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部长的职务。
1965年3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同时任命刘裕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部长,赖际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部长。 免去李人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部长的职务。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关于国务院各部门设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决定国家建委、建筑工程部、建筑材料工业部、中共中央基建政治部合并,成立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
1979年3月,撤销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成立国家建工总局。
1982年6月,按照国家政企分开的原则,撤消国家建工总局,把国家建工总局直属的第一至第六工程局,东北、西北、西南建筑设计院等,与专门从事对外承包业务的中国建筑工程公司合并组建的全国性特大型建筑联合企业u2014u2014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组建时的中建总公司实行国内外一体化经营,是当时国务院的十大公司之一,计划单列。
1983年9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中建总公司成建制地接收了原基建工程兵第21、第22 支队,分别组建为中国建筑第七、第八工程局。
1984年以后,相继投资成立或接收了一批独资、内联、中外合资等多种经济类型的企业。
1999年-2000年,又先后接收了与建设部脱钩的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中国建设机械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
2007年12月6日,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等4家世界500强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9日,中国建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成功上市,以4.18元/股的价格发行12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6亿元,是2009年全球股市最大一单IPO。
2017年5月,在2017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旅游投资集团共同发起成立了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为500亿元,u201c十三五u201d期间将带动旅游重点项目总投资2500亿元。
企业大事2016年6月28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国正大集团在北京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中建正大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根据双方合作协议,未来三年,中国建筑将与正大集团在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房地产开发与建设、装配式建筑研发与建设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
2015年7月8日,《财富》(中文版)发布2015年中国500强排行榜,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8000亿营业收入排名第三。
2015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电子商务与在线供应链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合作双方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共同打造千亿级建筑业电商平台,在业界首创u201c互联网 建筑 金融u201d的新商业模式。
[3]2013年7月8日,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3年全球500强排行榜中,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以906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居第80名,较上年提升了20个位次。
2012年7月9日,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2年全球500强排行榜中,中国建筑以760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居第100名,较上年提升了47个位次。
2011年8月29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入选中国建筑施工企业联合会评选的中国建筑500强,排名第5位。
2011年7月7日,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11年全球500强排行榜中,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547亿美元的营业收入位居第147名,较上年的187名提升了40个位次,提前实现了公司进入全球500强的前150强的目标。在u201c2011中国企业500强u201d中,以营业收入3704.18亿元人民币列第8位。
2011年4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官庆任职的通知》,任命官庆同志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之前,4月2日国资委党委决定,官庆同志任中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党组成员。
2010年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前来中建总公司总部视察工作,并欣然提词:u201c质量、安全、效益、环保u201d。
2010年7月8日,财富杂志公布了u201c2010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u201d排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381.17亿美元的销售收入名列187位,比2009年的292位大幅前进105个位次,在54家上榜中国企业中列第15位。
2010年6月18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举行重组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协议签字仪式。重组完成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持有新疆建工集团85%的股权,新疆建工作为新疆地区最大的建筑企业集团正式纳入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管理序列。
2010年5月18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北京召开干部大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尔乘同志宣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主要领导变动的决定并作重要讲话。王尔乘同志在会上宣布,根据中央决定:孙文杰同志不再担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郭涛同志不再担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按照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有关精神,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设立董事会,易军同志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顺利实现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
2009年7月12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12日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招股意向书称,公司发行不超过120亿股A股,正式启动A股发行,股票代码:601668,中国建筑此次发行成为2009年A股市场最大的一单IPO。从股本算,中国建筑成为仅次于工商银行的第二大IPO个股;从拟募集资金算,成为仅次于中石油、中国神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第五大上市公司。
2009年7月9日,在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09年全球500强排行榜中,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298亿美元的营业收入第4次入主全球500强,位列292名,较上年提升了93个位次,提前实现了公司2010年进入全球500强的前300强的目标。
2009年7月7日,中建股份上市获批,拟融资额最高约426亿元,发行股份不超过120亿股。
2009年6月10日,证监会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并于当天起施行。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指导意见实施之后随时可能向企业发审核批文,意味着暂停8个多月的IPO重启在即。
2008年7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221.28亿美元的营业收入,第3次入主u201c世界500强u201d,位列385名。
2008年6月5日,中建股份IPO申请成功过会。
2008年5月30日,中国建筑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公司发行不超过120亿股A股。值得关注的是,该公司成立还不到半年,不符合《证券法》中u201c成立三年后才可以IPOu201d的规定。专家认为,中国建筑上市是经国务院特批的,不受这个规定约束,特批的理由是计算了中国建筑改制前的经营时间。对中国建筑能获批上市,有券商研究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央企整合工作在加速。
2007年12月10日,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7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181.63亿美元的营业收入,再次问鼎u201c世界500强u201d,位列396名。
2007年,中建总公司被授予第一任期(2004-2006 年)u201c业绩优秀企业u201d称号,是建筑类仅有的一家连续三年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中央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A 级的中央企业。
2006年,中建总公司成功跨入u201c世界500 强u201d,排名第486位。
2004年11月30日,中建总公司入围国资委公布的第一批49家中央企业主业名单。
2003年,作为首批20家中央企业之一,中建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签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
1999年底,中央发出18号文件,决定把国务院管理的163家企业转由中共中央管理,并成立中共中央企业管理委员会,作为党中央的派出机构,直接管理国有企业领导班子。163家企业分为两个层次,其中39户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由中共中央审批,其行政职务由国务院任命。中建总公司作为39户企业之一,实现了领导班子管理体制上的高规格、高层次。
1999年,中建总公司接收了中外建、中外园林、中建机、泛华、中联重科、中建科等六家与建设部脱钩的企业。
1992年8月4日-7日,中建总公司所属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在连续7年盈利的基础上,以其属下的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证券上市规则,在香港公开上市发售8.2亿新股,占总股份的25%,发售价每股1.03港元,新股连同认股权证发售,每五股派一份认股权证,共集资8.45亿港元。
1991年2月4日,中建总公司作出印制佩戴u201c中国建筑u201d标志、徽章的规定。规定在大型机械设备、工程项目、职工基地、办公用品上印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标志,职工佩带中国建筑工 程总公司徽章。标志、徽章呈方形,象征建筑的基石,表示基础稳固;蓝色衬底,象征蓝天、海洋,表示海内外一体化经营,领域广阔;英文字母u201cCSCECu201d为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英文名称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rporation的缩写,书写形式象征建筑造型。
1988年2月6日,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确定全国性大型工业公司由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后,中建总公司由国家建设部实行行业归口管理。
1982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性专业公司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确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为相当于国务院直属局级。
1982年6月11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出《关于成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属全国性的大型建筑联合企业,享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直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工程局,东北、西北、西南建筑设计院,西南综合勘察院,设备配件出口公司和天津材料配件公司,划归总公司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