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市场上,出口代理商常见的类型有:
1、综合出口经理商(Combination Export Manager)。
出口代理商如果企业海外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比重不大,或者企业不愿设立外销部门处理国外市场业务时,选择综合出口经理商是一种理想的渠道。 n
综合出口经理商为出口企业提供全面的出口管理服务,如海外广告、接洽客户、拟定销售计划、提供商业情报等。它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甚至使用生产企业的信笺,实际上起到生产企业出口部的作用。他们一般负责资金融通和单证的处理,有时还要承担信用风险。综合经理商一般同时接受几个委托人的委托业务,其获得的报酬形式一般是收取销售佣金,此外每年还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2、制造商出口代理商(Manufacturer's Export Agent)。
出口代理商这是一种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出口代理商,又称为制造商出口代表。他们也相当于执行着生产企业的出口部的职能。他们接受生产企业的委托,为其代理出口业务,以佣金形式获得报酬。 n
制造商出口代理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制造商的名义做买卖,他所提供的服务一般要少于综合代理商,通常不负责出口资金、信贷风险、运输、出口单证等方面的业务。而且由于制造商出口代理商同时接受许多 生产企业的委托,其销售费用可以在不同厂家的产品上分摊,因此收取的佣金率也较低,制造商对其有较大的控制权。如在美国,凡数量大、已打开销路的产品,他们只收取销售额的2%作为佣金。
3、出口经营公司(Export Manager Company)。
出口经营公司行使类似制造商出口部的功能,它提供服务的范围很广,包括寻找客户、促销、市场调研、货物运输等。它还可以为制造商讨债和寻求担保业务。不过,其最主要的职能是和国外的客户保持接触,并进行信贷磋商。
选择出口经营公司渠道的优点是厂商可以以最小的投资将产品投放到国际市场,并可借此检验产品在国外市场的可接受程度,而制造商本身却无需介入。其缺点是这种分销渠道极不稳固,出口经营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会为销售产品作长期努力,一旦产品在短期内难以盈利或是销量下降,将很可能被出口经营公司所抛弃。
4、出口经纪人(Export Brokers)。
出口代理商这种代理商只负责给买卖双方牵线搭桥,既不拥有商品所有权,也不实际持有商品和代办货物运输工作,在双方达成交易后收取佣金。 n
佣金率一般不超过2%。出口经纪人与买卖双方一般没有长期、固定的关系,出口经纪人一般专营一种或几种产品,多数经纪人经营的对象是笨重货物或季节性产品,如机械、矿山、大宗农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