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外贸易中,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一年)若一国的进口额大于出口额,称为入超,即贸易逆差,或叫贸易赤字。
国际贸易的逆差,在金本位制货币条件下,需要向出口顺差国输出黄金,以清算负债,否则,就无法达成贸易。在信用货币制度下,根据使用货币的不同产生截然相反的经济利益关系。
如果逆差国使用其本钞对顺差国清算,则属于赊帐购入行为,长期赊帐购入顺差国的商品,会促成顺差国制造企业的破产和其银行业发生发行准备作空的金融危机。
如果使用顺差国的货币清算,则属于对冲顺差国逆差的补偿贸易行为,会减少顺差国对本国的债务。
如果使用第三方信用货币清算,则与使用本钞清算对顺差国产生的影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