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中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 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②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④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外汇业务
一、功能定义
外汇业务是工商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主要包括代理外汇资金清算和外汇资金业务等。
二、产品简介
代理资金清算我行通过设在境外账户行的外币清算账户、SWIFT系统以及资金汇划系统为银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外汇资金清算代理业务。我行通过客户在我行清算中心或所属分行开立的外币备用金账户,为客户提供汇出汇款与汇入汇款解付服务,代理客户进行多币种的外汇资金清算。我行为客户备付金账户中超过协议规定的最低存款部分支付利息,利率参照LIBOR的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与此同时,工商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的包括结构性存款在内的外汇资金管理业务,增加客户提高资金收益水平的途径。
资金业务通过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特别是各类衍生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工商银行可以协助银行同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工商银行外汇资金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代客外汇买卖、代理结售汇业务、代客外汇理财和代客外汇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