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企业这个名称相似,多国企业、跨国公司的含义都存在着争议。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国际企业是多国企业、跨国公司、超国公司(SupernationaI Corporations 或 SupernationaI Enterprises)、世界企业(World Enterprises 或 World Corporations)和全球企业(GlobaI Enterprises)的总称。
多国企业又称多国公司(MultinationaI Enterprises 或 Multina- tionaI Corporations)。它有两个基本的含义:一是指在多个国家从事国 际经营活动,并以一国为母国的国际企业。从这一点上说,多国企业实际上是跨国公司的同义词。二是指多个国家共同出资(或提供条件)、在某国或 地区注册成立、从事国际经营活动的国际企业。这种形式的多国企业没有明确的母国。如南美洲安第斯条约的国家里,由两个或几个国家共同创办和经 营的公司即属此类。1974 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拉美国家代表的提议下通过决议,以u201c跨国公司u201d取代u201c多国企业u201d来称指第一种含义上的多国企业。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I Corporation 或 TransnationaI Enter- prises)一般是指一国公司以本国为基础,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并在共同的管理战略和组织下 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国际企业。跨国公司的定义也不统一,原因在于不同学者或不同国家对认别跨国公司的标准不一致,这里介绍狭义和广义两个最有影响的定义:
(1)哈佛大学的狭义定义:哈佛大学商学院着名的教授雷蒙德·弗农(Reymond Vernon)领导下跨国公司项目研究小组认为,跨国公司是那些在海外6个以上国家拥有生产制造子公司、并且拥有子公司 25%以上股权的国际企业。
(2)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知名人士小组的广义定义:这个后来发展为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的小组认为,跨国公司是指u201c凡是在两个或更多国家拥有和控制工厂、矿山、销售机构以及其它资产的所有企业。u20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