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内贸易指数
产业内贸易指数以及它的增加值反映了一国在面临广阔的国际市场时快速调整自身生产的能力,由此可见,提高产业内贸易水平,是发展中国家提高外贸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否任何一种类型的产业内贸易都会有效地提高一国的外贸竞争力却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差异产品产生的产业内贸易与外贸竞争力
对我国而言,当前在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技术水平上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因此差异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主要是由垂直差异产品和技术差异产品产生的,我们知道,作为技术后进的国家,在产品生命周期的链条上,我们只能等某种产品被先进工业国推出后,待技术成熟,生产渐趋标准化后才利用本国劳动力资源优势进行生产,这时该产品早已从技术密集型转为劳动密集型。而生产该种产品的技术也早已不具有垄断优势。进行标准化产品生产的技术后进国家仅仅是凭借自己的劳动力优势在贸易中分得u201c一杯羹u201d(较少的利润),而此时,那些先进的工业国不再生产该项产品,取而代之为向这些后进国家进口。
他们把大量地经费投到新产品的研发上,期待在推出的新产品上获得高额的利润。由此看来,技术差异产品推动的产业内贸易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我国的劳动力就业问题,提高现有的工业技术水平,增加贸易利益,但却无法使我国获得垄断性技术优势,因而在提高我国外贸竞争力上作用有限。同样,在垂直差异产品的产业内贸易中,多数是高收入国家中的低收入居民对我国同类产品中的低端产品产生进口需求,而我国高收入居民对高收入国家同类产品中的高端产品产生进口需求。因此,这种类型的产业内贸易拉动的仍然是我国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的出口,这对于改善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我国的外贸竞争力并没有太大的裨益。
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产生的产业内贸易
如前所叙,跨国公司在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倾向于采取垂直一体化投资方式。即在总部和海外工厂之间进行纵向分工,为了保持技术优势,跨国公司把产业链中高附加值环节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东道国只能从事产业链中低附加值环节的生产活动。在贸易实践中,常常体现为东道国从母国输入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加工后输往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这种产业内贸易也不能有效地提高一国的外贸竞争力。
因为在技术含量低的产业链环节上,我国只能变相地收取一点加工费。这在中国的突出表现就是加工贸易比重的迅速提高。从短期看,加工贸易固然可以增加我国的贸易利益,但从长期看,这种两头在外的贸易形式,对前后产业的带动作用很小,对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不大。但如果是跨国公司的水平一体化投资,如前所述,由于东道国从事的不是产业链中低附加值环节的生产,而是整个产业链的生产,东道国就可以在这种平行分工中获得规模经济、吸收来自母国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这对促进东道国的产业升级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与垂直一体化投资相比,水平一体化投资引起的产业内贸易可作为一国外贸竞争力提高的标志。
扩大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提高我国的外贸竞争力
积极进行产业升级,重视发展高新技术,把发展高新技术与劳动力资源优势这两个因素很好地结合起来。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之所以没有发展起来,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高新技术发展相对滞后,无法同发达国家在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上形成水平分工。跨国公司之所以不对我国进行水平一体化投资,原因也在于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竞争优势不在技术水平上,而在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上。
因此,一贯以来我国的传统贸易模式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即在资源禀赋基础上实行分工,我国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而从发达国家进口技术密集型产品。诚然,为了解决就业压力问题,我们必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现阶段,我国的产业结构仍需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但从长期来看,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某些领域形成垄断性技术优势却是势在必行。因为只有我国的技术水平有了长足进展,我们才能与发达国家进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
改善商品结构,实现产业内贸易的升级。用钱纳里和泰勒对产业发展三分阶段划分的概念来描述我国现有的产业发展水平,我国的产业正处在早期阶段向中期阶段过渡,并兼有向后期发展的特征。这种产业结构对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发展的约束主要表现在商品结构的低层次上。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资料,虽然当前工业制成品在商品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已远远超过初级产品,但制成品中高附加值、高技术、深加工的重化学工业产品、机电产品所占比重甚小,而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居多。可见,这种出口商品结构与水平型产业内贸易要求的产品特征相去甚远。要改善我国现有出口商品结构,就必须在某些战略性领域赶超,形成有中国独特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提高生产技术,改进工艺流程,实现注重产品质量和技术的内涵型扩张,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符合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的要求,最终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