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职责。
2.原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
3.原自治区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4.原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的自治区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
将行业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投资促进、主办的相关会展活动等的具体组织工作交由或委托相关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承担。
1.取消已由国务院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编报并执行机电产品配额年度进口方案、对引进技术的再出口进行监督的职责。
1.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对商贸服务业的管理,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3.加强贸易投资促进工作,以信息化促进商务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吸引东部地区外资向我区各类园区转移,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设区域性国际商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