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龙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设3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劳动工资、计划生育、财务和资产管理、督办等工作;参与全区性的外经贸活动事务工作。
(二)加工贸易业务股(对外贸易业务股)
(三)外资业务股
参与拟订本区外商投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本区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交流;参与组织境内外招商引资经贸活动,编制招商引资计划和项目的征集;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设立的咨询、洽谈及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审核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情况,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统计工作,分析外商投资发展情况;核报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高新技术项目确认,协助外商投资企业港澳直通车申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