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IF Liner Terms
(CIF班轮条件)
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2.CIF Landed
(CIF 卸至码头)
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3.CIF Ex Tackle
(CIF 吊钩下交接)
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4.CIF Ex Shipu2018s Hold
(CIF 舱底交接)
按此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保险利益问题
根据INCOTERMS2000,在CIF价格条件下由卖方购买保险。依风险承决定保险利益的原则,在货物u201c交付第一承运人u201d或u201c越过船舷u201d前,风险依然在卖方,卖方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货物u201c交付第一承运人u201d或u201c越过船舷u201d时起,纵然卖方依然持有提单,也不影响提单项下货物的风险转移,此时,卖方因不再承担货物的风险而丧失了对该货物的保险利益。因此,卖方应在u201c交付第一承运人u201d或u201c越过船舷u201d前购买保险,否则,他将面临着在转让保险合同的时候没有保险利益的境况。
在CIF价格条件下,如果卖方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或将买方一同列为被保险人自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基于信用证结汇的需要,单独以买方为被保险人,则同样会产生前述问题,亦即在保险标的交付第一承运人或越过船舷之前,风险尚未转移,买方因此没有保险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尤其应当注意一种预借提单而产生的问题。在短途运输中,预借提单可能产生这样的问题:即货物尚未装船而买方(被保险人)已经取得提单。如果此时货物灭失,除去欺诈的问题不说,如果买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可以以买方(被保险人)无保险利益而主张合同无效。由此可见,正确认识保险利益原则对于保护买方和保险公司的利益都是具有一定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