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The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包括欧洲联盟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原称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决策机构,拥有欧盟的绝大部分立法权。由于马约赋予了部长理事会以欧洲联盟范围内的政府间合作的职责,因此部长理事会自1993年11月8日起改称作欧洲联盟理事会。欧洲联盟理事会分为总务理事会和专门理事会,前者由各国外长参加,后者由各国其他部长参加。欧洲理事会即欧共体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共体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
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是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欧共体条约和欧洲联盟理事会作出的决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出报告和建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共体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委员会由28人组成 ,每个成员国各1人。主席由首脑会议任命,任期2年;委员由部长理事会任命,任期4年。
[14]欧洲议会(The European Parliament)是欧盟监督、咨询机构。欧洲议会有部分预算决定权,并可以2/3多数弹劾委员会,迫其集体辞职。议员共有518名,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各81名,西班牙60名、荷兰25名,比利时、希腊、葡萄牙各24名,丹麦16名,爱尔兰15名,卢森堡6名。议长任期2年半 ,议员任期5年。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每月一次的议会例行全体会议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特别全体会议和各党团、委员会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
欧洲法院(The Court of Justice)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共体条约和有关规定中发生的各种争执。
欧洲经济区
地中海联盟
欧洲统计局位于卢森堡,是欧盟统计工作的最高行政机构。欧洲统计局并非单独执行欧盟统计工作,而是依赖一个称为u201c欧洲统计系统(EUROPEAN STATISTICAL SYSTEM)u201d的工作网络。该统计体系由欧洲统计局、欧盟成员国及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的统计机构和中央银行共同组成。成员国机构负责收集本国统计数据并进行编辑,欧洲统计局的作用则是与各成员国统计机构紧密合作,协调、整合统计资源,按照欧盟的需要汇总分析成员国提供的统计数据。
欧盟审计院(The Court of Auditors)成立于1977年10月,由12人组成,均由理事会在征得欧洲议会同意后予以任命。审计院负责审计欧共体及其各机构的账目,审查欧共体收支状况,并确保对欧共体财政进行正常管理。其所在地为卢森堡。
此外,欧盟还设有经济和社会委员会(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地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欧洲煤钢共同体咨询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等机构。
总部设在德国金融中心法兰克福,是根据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而设立的欧元区中央银行,是共同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实施者、监督者。欧央行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产物,是世界上第一个管理超国家货币的中央银行,也是为了适应欧元发行和流动而设立的金融机构。欧央行的职责和结构以德国联邦银行为模式,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欧央行主要任务是维持欧元购买力,保持欧元区物价稳定。欧央行管理主导利率、货币储备与发行,以及制定欧洲货币政策。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权力虽然集中了,但是具体执行仍由欧元区成员国央行负责。欧元区各国央行仍保留自己的外汇储备,欧央行的储备由各成员国央行根据本国在欧元区内的人口比例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来提供。
欧央行管理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利率和执行货币政策,由6名执行董事会成员和欧元区成员国央行行长组成,每月定期召开会议。
随着欧洲银行联盟的建立,欧央行被赋予了监管欧盟内主要银行的职能,将从2014年11月起,和成员国主管机构共同履行该职能。
欧洲投资银行总部设在卢森堡,是欧盟的政策银行,由欧盟成员国出资合营,享有独立法人地位。其宗旨是促进欧盟政策目标的实现。该行可向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提供贷款,具体投向欧盟区域发展、中小企业、环境工程、交通、能源、研发与创新,以及欧盟与140多个国家签署的合作协议。为了信贷的安全,欧洲投资银行从不对一个项目进行全额贷款,一般只提供项目投资额的30-40%。
欧洲投资银行对外主要目标是根据欧盟与第三国签订的发展援助或合作计划,对欧盟以外地区的项目进行投资。1993年以来,其贷款额已经超过世界银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多边优惠信贷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