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自初版出版以来,我国外贸的财务、会计大环境发生了众多变化,例如:
(1)2006年2月及10月,财政部先后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虽然一开始只在上市公司实施,但它们代表了我国会计规范将和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的大方向;也包含着某些全新的会计业务的规范。
(2)2008年8月,外汇管理局修正了《外汇管理条例》,大大影响了外汇会计的内容。
(3)2007年7月,国际商会发布了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重要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600修订本,有某些重大修改。
(4)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在我国有了某些发展,使与外贸相关的套期防险内容有了更多的现实操作意义。
(5)增值税出口退税及融资实践在此两年多来也有了某些发展。
为此,有必要在保持原书的编写精神及结构格局的前提下,进行一次修订改版。
作者认为有一点必须提醒读者。任何会计都是业务、财务(金融)和账务的结合。业务和财务(金融)知识是会计上的确认和计量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