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得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纳税人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u201c银行存款u201d账户;贷记u201c预收账款u201d账户;在发出产品时,确认收入和补收货款,借记u201c预收账款u201d、u201c银行存款u201d等账户,贷记u201c主营业务收入u201d、u201c应交税金u201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u201d账户;同时结转成本。
永明公司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C产品一批?8月份收到预收货款90 000元;2015年12月5日发出C产品,实际成本85 000元,不含税售价100 000元,增值税额17 000元,当日收到对方补付的货款。
则会计处理如下:
(1) 8月收到预收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90 000
贷:预收账款 90 000
(2) 12月5日发出产品、补收货款时:
借:预收账款 90 000
银行存款2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金u201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3)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5 000
贷:产成品u2014u2014C 85 0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