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辩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 Jiangxi College Of Foreign Studies Debate Association ( 简称CFDA )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是全院演讲与辩论爱好者自愿组成、非盈利性的学生组织。在学院团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学院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管理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 协会宗旨:让大学生走向辩论,让辩论走进大学生活。
第四条 协会财务:协会财务经费由学院团联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协会目的:在校内开展各种以辩论、答辩、演讲为主题的活动,给同学们提供一个锻炼口才、提高思辨能力展示自我才华的舞台。通过成立各系辩论队,举办各种院级、校级比赛,发掘人才、培养人才,为学校参加、组织相关比赛储备力量,提高学校声誉。
第二章协会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一条 本协会由理事会领导,下设公用关系部、行政策划部、辩论学术部、演讲学术部、主持礼仪团以及学院七大系辩论队。
第二条 理事会是协会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由会长、副会、各部部长及各队队长组成,服从学院团委安排,对协会全体成员负责。
第三条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各部门设部长一名,部长助理若干名;各系队设队长一名,队长助理若干名。
第四条 理事会职责:负责召开协会例行会议、会员大会及建议召开临时会议,汇报工作及财务情况等信息;拟定学期工作计,审查审批成员的入会及退会;负责协会内部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
第五条 会长职责:统筹和协调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协会与其他协会或组织的关系;负责协会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活动审批,监督各项目实施情况;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理事会及协会全体成员负责。
第六条 副会长职责:协助理事会及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并分管协会部门、统筹安排各系队交流,组织安排各项活动;受会长委托可全权行使会长所具各项职权并监督会长工作。
公共关系部:负责联系协会赞助商或赞助单位筹措活动经费;负责协会与其他社团、组织的联系和接洽工作;负责联系对外活动的
第六条 事项;负责协会各活动协调关系工作。
第七条 行政策划部职责:负责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学期经费预决算。会议记录,资料整理及信息收发;负责协会内信息的交流沟通,通知收发;做好会议记录和文件的整理;做协会所需资料,要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对协会各项活动进行督导,活动结束后进行记录和总结等。
第八条 辩论学术部职责:开展以辩论为主线的活动,负责协会辩论的专业知识培训及会议主持。整合各种有利于辩论能力提高的学习资源,提升协会成员的思维、表达等能力。
第九条 演讲学术部职责:开展以演讲为主线的活动,负责协会演讲的专业知识培训及会议主持。整合各种有利于演讲能力提高的学习资源,提升协会成员的语言表达等能力。
第十条 主持礼仪团:熟悉赛制负责辩论赛、演讲比赛主持,辩论赛记时,接待,颁奖等方面的工作。以提高协会对外形象为主线,提高协会知名度。
第十二条 各系辩论队职责:队长负责发掘、培养本系热爱口才、对辩论、演讲感兴趣的同学;通过组织培训、个人魅力感染等带动提升系队整体实力;各队分工明确,提升成员表达、思维能力。发掘人才,为院系、校际等各类比赛积蓄力量。
(各系队队长,分管每个系的有关辩论和演讲的活动,为各系挑选出优秀的人才组成系队,可代表本系参加学院的辩论挑战赛,较突出的系队可参加省级辩论赛)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一)入会条件
第一条 拥护本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利益。
第二条对辩论有着浓厚的兴趣与爱好,有较强的思维表达能力和较广的知识面,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三条 必须对协会的各项工作充满热情,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履行义务缴纳会费(会费15元/人)。
(二)权利第一条 辩论协会成员自依照本章程之规定取得正式成员资格之时起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利。
第二条 辩论协会成员拥有对协会规章制度、运作方式、活动安排、人事安排等重大事务的讨论权、建议权和否决权;拥有对辩论协会经费状况的知情权和讨论权,并享有对经费支出状况的询问权。
第三条 辩论协会成员享有接受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权利,享有平等参加辩论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义务第一条 辩论协会成员自成为本协会正式成员资格之时起应当接受并自觉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对于故意不适当履行或怠于履行义务者将给予适当的处分,严重者视为损害辩论协会利益。
第二条 辩论协会成员有为本协会以及本校发展做出贡献的义务。成员应当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为辩论协会做好宣传工作,为辩论协会的正常运转出谋划策、争取赞助或筹措资金。协会成员在面对关系学校利益的重大辩论比赛或其他活动时,应当尽最大努力为学校争取荣誉
第三条 辩论协会成员应当以自己的实际言行竭力保持亲密感、凝聚力和战斗力,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加强交流,共同进步。
第四条 辩论协会成员有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的义务。成员应当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不断加强对辩论理念的认识和把握,不断加强对各学科知识尤其是人文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储备,不断磨练辩论技巧和相关的表达技巧等。
第四章 协会管理条例(一)管理方式
第一条 辩论协会在院团委领导以及指导老师的监督、指导下,由协会成员自主管理。协会会长及各部门部长经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团委会批准后正式出任。
第二条 辩论协会成员自加入本辩论协会之日起必须服从管理和各项有效决议,遵守本辩论协会的有关纪律,对于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条 成员必须准时参加辩论协会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延迟到会或提前离会的,应提前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
第四条 成员必须服从辩论协会的日常决议和管理。在坚决服从管理和执行决议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提出建议。但是不得以意见分歧或其他原因抵制或煽动决议及管理,对违规者将视情严重程度予以惩罚。
第五条 成员须积极维护辩论协会团结和利益,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不得搞个人小团体以及任何分化辩论协会的行为,对破坏队内团结,损害辩论协会利益情节轻微者将提出会内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屡次违规者将予以除名。
(二)奖惩制度
第一条 辩论协会对人员考核实行积分制度,协会每位成员初始积分为10分,奖惩细节如下:
1、积极参加辩论赛及学校社团活动者一次加5分。
2、对协会做出突出贡献者,视情况加分。
3、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达三次给予退会处分;学期末积分少于4分者,给予退会处分。
4.协会每学期评选六名u201c优秀会员u201d并给予奖励(由积分前6名者参加选出)。
5.协会每学期根据成员在比赛时的表现,评选两名u201c优秀辩手u201d和u201c优秀演讲者u201d。
(三)例会制度
第一条 每个系队每两周至少开一次部门例会,由各部长、队长主持。会议必须对前三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以后的部门工作进行布署,并且按时将会议记录整理上交。例会形式参照本章第三款,不死板、有活力,碰擦出智慧的火花。
第二条 协会每四周至少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议对每个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且安排下一步的协会发展规划。统筹各项活动及大型赛事安排,特殊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商讨相关事项。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 本协会所有经费来源会员会费、社会赞助及团委拨款。
第二条 本协会所有财务交由院团体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协会财务收支,及时上交;负责协会各学期财务预算及决算;负责各项活动经费申请与使用。公开透明。
第四条 协会财务接受上级部门、协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
第六章 附则第一条 章程效力 本章程自辩论协会正式成立后,经3/4以上的队员投票通过并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正式生效。章程的效力及于全体队员。队员一经加入本辩论协会即视为自动接受本章程的规定,须严格遵守本章程。
第二条 章程修改 章程修改必须经过严格、正常的修改程序。如认为确有修改必要,由队长提案,经表决通过并由校团委社联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表决程序依照《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辩论协会章程》之相关规定。本章程未尽之处,由理事会或成员大会讨论修改。
第三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的一切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及本辩论协会,具体解释工作由辩论协会领导机构负责,对于章程的一切解释及相关细则和实施办法与本章程效力相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辩论协会所有。
第四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2013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